流通部借阅规则
一、借阅书刊,一律凭本人借阅证. 二、借阅书刊的数量与时间:教职工借阅册数为15册,借期为半年,学生借阅册数为5册,借期为30天. 三、借阅书刊如过期不还系统将无法借出.希望按时归还所借书刊.如外出实习、出差等客观原因导致图书无法如期归还时,请事先来图书馆办理延期手续,否则按过期处理. 四、借阅书刊如有遗失,应赔回原版书刊,如购不回原书刊,按有关规定赔偿. 五、所有读者均能办理续借,续借次数1次,续借时间为借期的一半,并于图书到期前到本馆办理续借. 六、借阅书刊应加以爱护,妥善保管,不得发生圈点、批注、涂改、剪裁、调包等违章行为,否则作为图书遗失进行赔偿. 七、借阅证限本人使用,应妥善保管,如发生代借、冒借等现象,由持证人负责. 八、借阅证遗失须立即来本馆挂失,否则后果自负.一周后申请补办. 九、读者毕业离校应将所借书刊连同借阅证一并交还本馆,以办理离校手续. 阅览室借阅规则
一、进入阅览室一律凭本人借阅证. 二、读者的书刊及其它物品请勿带入阅览室. 三、如需要复印书刊必须经工作人员办理正常的借阅手续.擅自将阅览室书刊带出阅览室外的均视为偷窃行为,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. 四、借阅书刊如有遗失,应赔回原版书刊,如购不回原书刊,按有关规定赔偿. 五、阅览书刊应加以爱护,不得发生圈点、批注、涂改、剪裁、调包等违章行为,否则将视为图书遗失进行赔偿. 六、借阅证限本人使用,应妥善保管.为防止代借、冒借等现象发生,借阅证遗失须立即来本馆挂失,否则后果自负. 七、在阅览室内看书、学习请保持安静. 八、在书架上选书刊,每次取一册,并将代书板插在该书刊排架位置,请勿翻倒弄乱.请保持排架整齐、正确,切勿将自己所需图书藏于它处,以免给工作人员和其他读者带来不便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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