部门简介
 工作职责
 岗位职责
 办公程序
 
 


 办公程序

教职工校内调动程序
个人请调报告—→调出部门意见—→调入部门意见—→组织人事处意见—→主管校领导审批—→到组织人事处办理有关手续。
接收毕业生工作程序
毕业生推荐表—→用人单位签署考核意见—→组织人事处意见—→与毕业生签订协议书—→凭报到证到组织人事处报到。
调出人员工作程序
个人申请报告—→所在单位意见—→组织人事处意见—→校党委会研究—→组织人事处办理有关手续—→接到调令后—→到组织人事处办理离校手续—→由组织人事处开出行政及工资介绍信

调入人员工作程序
调入商调表—→用人单位考核意见—→组织人事处意见—→校党委会研究审批—→报编办使用指标—→报人事局审批,发调令—→到市公安局办户口准迁证—→组织人事处发商调函、调令—→个人到组织人事处报到。
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流程
上级部门文件—→组织人事处拟文布置—→部门到组织人事处领取有关材料—→个人填写《年度考核登记表》—→部门考核评议—→部门考核小组评议并确定等次—→组织人事处审核、汇总材料—→学校考核委员会审定考核结果—→考核结果发公示—→上报上级部门—→材料归档

编制管理、岗位设置工作
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报告—→请示分管校领导—→组织人事处审核提出意见—→请示主管人事校领导—→校党委会研究—→组织人事处拟文、党办或校办发文—→材料归档。
开具人事证明手续流程
本人报告交组织人事处(包括提交有关材料)—→组织人事处领导审定并同意—→查阅人事档案—→出具证明

新到校人员报到程序

  1. 毕业生

出示毕业生报到证、学位证、毕业证原件—→填写新教工基本情况登记表—→领取调配单—→到部门报到

2、调入人员
出示行政、工资介绍信,户口—→领取新到人员校内报到通知单—→按通知单要求逐项办理—→交回“通知单”、履历表、自传—→到部门报到

离校人员办理手续程序
递交申请离校报告—→本部门领导审批—→人事处领导审核—→递交校党委研究—→到组织人事处领取职工离校手续清单—→按要求逐项办理—→交还离校手续清单

查阅人事档案程序
查档人填写查阅档案登记卡—→分管处领导审批—→档案管理员查号取档—→查档人阅后签名—→收档后签字—→放档回架
新调入人员办理工资程序
调入人员把原单位工资转移介绍信、工资变动登记表交到组织人事处—→组织人事处进行套改,填写有关表格—→送上级人事部门审批—→本人到财务处办理工资帐户开户手续

办理正常退休程序
将符合退休名单通知所在部门—→退休对象复印相关证明材料(①独生子女父母、终身无孩者;②25年或30年教龄荣誉证书;③其他有关证件)—→填写退休呈报表(一式三份)—→组织人事处审批—→通知所在部门、离退科、个人—→材料归档
教职工辞职程序

个人申请辞职报告—→所在部门意见—→组织人事处意见—→校领导审批—→组织人事处下文—→办理离校手续
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
上级部门下文—→职改办拟文通知布置—→申报人准备材料—→部门审核推荐—→校职改办审核资格—→校职改领导小组审核推荐—→①初、中级评审会评审—→报教育厅职改办审批备案—→②高级报来宾市职改办推荐—→报教育厅评委评审—→区职改领导小组审批

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程序
上级部门下文—→职改办拟文通知布置—→个人报名填表—→职改办审核资格—→报来宾市人事考试中心—→参加考试—→办理证书
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程序
上级部门通知—→组织人事处下文布置—→申请人填表(同时输入电脑资料)—→将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部门审批—→组织人事处整理、审核上报
学生教师资格认定程序
上级部门通知—→组织人事处拟文布置—→申请人填表—→体检—→交各类证书原件复印件到各系验证

办理请假手续
递交个人请假申请—→所在部门意见及审批—→组织人事处审批—→开具请假证明并备案—→请假证明交所在部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