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计划,请通过资质审核并接受报价邀请的商家于2008年9月10日上午11:30前,将密封的报价文件及样品送(寄)至我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。
逾期不予受理。
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
办公室
2008年9月3日